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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年度下半年新北市環境綠美化苗木申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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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年度下半年新北市環境綠美化苗木申請
主辦單位: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

申請期間:請於下列期間提出,每年限申請一次,逾期不受理(以掛號郵戳為憑)。
1. 106年4月5日起至6月30日
2. 106年10月2日起至12月29日

 
注意事項:
1. 受理對象為機關、學校、社區管理委員會、里辦公處及公司行號提供開放空間綠美化之用,一般民眾不提供申請服務。
2. 為維護配苗公平性,每單位申請上限1,000株,每年限申請1次。

 
申請方式:
1. 請下載106年當期「申請表、備查表、參考範例、供苗種類明細」,並依參考範例於申請表中填入需求種類及數量,貼妥預定種植位置現場彩色照片(含長、寬、面積,俾便利換算栽植密度及配撥數量),並繪妥苗木配置圖後,以紙本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以下簡稱本處)(郵寄地址: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2樓,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收)。
2. 
受理申請之苗木種類及規格,請參考「苗木種類明細」,請選擇單一苗圃之苗木種類填寫,並自備車輛至苗圃載運(苗木種類明細表依配撥狀況不定期更新)。
3. 
「申請表、備查表、參考範例、供苗種類明細」於106年9月29日起置於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網站
à布告欄à [最新消息]及[下載專區]。
4. 
本處依申請表資料、所附彩色照片、平面圖及申請單位需求進行審核,或至現場勘查,並於確定核撥數量後函知申請單位領苗。
5. 
本處僅提供苗木,請申請單位依領苗通知日期自備車輛至苗圃載運。
6. 
供苗種類明細表未顯示之種類,表示苗圃並未培育故不提供,請勿申請。
7. 
申請之苗木若已配撥完畢者,本處將以其他苗木替代或不配撥。
8. 
種植完成後請填寫備查表」並寄回(於函復同意領苗日期2個月內,若未寄回則停止隔年配撥。
9. 本處將於每年1~3月及7~9月間至現場不定期查驗種植情形。

相關附件
1-1. 苗木申請表(空白表格)PDF檔
1-2. 苗木申請表
空白表格)ODT檔
2.    苗木申請表(範例)PDF檔
3-1  苗木申請備查表(空白表格)PDF檔
3-2  苗木申請備查表(空白表格)ODT檔
4.    苗木申請備查表(範例)PDF檔
5.   供苗種類明細表(更新時間106年12月18日)
 

承辦人:技術推廣課 薛小姐 (電話:2960-3456分機314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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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最後更新日期:107-11-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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